尊敬的家长:
您好!首先,非常感谢您对学校工作大力地支持!
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部署安排,2012年中秋、国庆节假期定于9月30日——10月7日,10月8日回校上课。假期中,我们把孩子完全交给您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》,家长是学生的法定监护人。敬请各位家长在假期间督促、教育好子女遵纪守法,注意安全,使学生的身心得以健康成长,确保万无一失。现提醒家长尤其注意以下几点:
(一)学生方面
1.注意交通安全。不骑自行车上路,注意安全过马路和十字路口,不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马路,不在闹市街区或高速公路上追逐游玩。
2.注意防火,注意用电安全,防止触电等意外事故发生。
3.严禁私自到变电站、建筑工地等地嬉戏,严禁到溪中、水库、池塘、水坑中玩耍或游泳。以防溺水事故的发生。通过电视等学习防震抗震有关知识,做到有备无患。
4.讲究卫生。不过量使用冷饮,吃水果要洗净,不乱花钱,不吃“三无”零食,不吃无证流动摊贩的食品。不长期在烈日下暴晒,防止食物中毒和中暑。
5.远离不健康音像出版物,不观看黄色录像,不玩电子游戏机,不沉溺于电脑游戏。不进入网吧、电子游戏机房。
6.遵守社会公德,遵守公共秩序,不在公共场所起哄,不说粗话。
7.提防陌生人,不跟陌生人走。出外游玩需成人陪同。
8.注意劳逸结合。安排时间复习功课、阅读图书、适当写写日记。主动帮家里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事。
9.近期天气炎热,对于孩子游泳玩水安全问题,学校严禁孩子私自去游泳,严禁孩子到危险水域玩水,孩子要游泳(海边、游泳池等)必须有家长陪伴。
总之,孩子是未来,孩子的安全关系到家庭的幸福。希望各位家长“警钟常鸣,常问不懈”。
(二)家长方面
1.学生家长保证在假期期间严格履行监护人的职责,确保孩子的安全。对学生假期期间的安全负全责。
2、家长自愿接受学校的要求,严格教育自己的孩子。否则,出现一切后果自负。同时家长还要提醒、帮助、督促孩子的假期学习,要求孩子认真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。
“国庆”、“中秋”双节即将来临,值此,祝同学们平安健康!学习进步!
祝各位家长工作顺利!全家团圆幸福!
南宁市青秀区半岛卓立小学